工作備忘錄
臺藝大圖書館工讀生工作守則
壹、通則:
一、工讀生應專心執行各單位所交代的工作,不可怠惰,上班時間以公事優先處理,若已完成例行業務與交辦事項,方可處理私人課業等,嚴禁於上班時間玩電腦網路遊戲與網拍。
二、1樓、6樓櫃台需維持環境整潔,有髒亂時須隨時主動整理。
三、每次上班必看留言版,並留意座位桌面是否有交辦工作或重要事項。
四、工作時需將手機調成振動式或最小音量,請儘量到備勤室使用手機。
五、凡屬圖書館之公物(如撥打非校內或室內電話、用公務卡大量影印私人資料等)只限於公務使用,有特殊需求需經過館員同意。
六、工作時應避免長時間與同學朋友高聲談笑,且儘量縮短時間,切忌耽誤工作。
七、欲在館內用餐者,請在備勤室或5樓辦公室用餐。嚴禁在櫃台吃東西。
八、工作時間內不得藉故在外或其他單位逗留;若需在晚上或假日上班時間獨自在辦公室上班者,須經過指導館員同意,並告知輪值館員,以維護財物安全。
九、對館員和讀者均要有禮貌,主動親切為讀者服務。
十、準時上班,上下班途中請注意自身安全。
貳、工作守則:
一、教育訓練(不支薪):
(一)職前教育為期一週,依check list學習各業務。
(二)在職訓練於工作期間:
1.本館為全體工讀生辦理各項訓練,不可因故不參加,未參加者仍須擇日再參加。
2.如經館員不定期檢核check list,但仍有多項未嫻熟時,則館員可以要求於班表外時段再訓練。
二、報到:
新進工讀生經職前訓練錄用後,須攜個人資料向工讀生管理館員準時報到,繳交身分證及郵局或一銀存簿影本、check list、工作守則等相關資料。
三、試用:
凡經錄用之工讀生,有一個月的試用評估期。下表40分以下為不及格,由備取工讀生代替。
效率 主動積極,勝任工作,效率較標準高 15
工作不誤期,表現符合要求 10
工作效率低、時有差錯 5
責任感 有責任心,能如期完成任務,可以放心交付工作 15
責任心不強,需有人督促,方能完成工作 10
欠缺責任心,時時督促,亦不能如期完成工作 5
配合度 充分配合圖書館工作安排、平行協調,能自動自發與人合作 15
尚能與人合作,達成工作要求 10
溝通不善,致使工作發生困難 5
品德 誠實、言行規律、守時 15
言行尚屬正常、遲到1次(月)以下、通過禮貌測試 10
遲到2次以上(月) 5
若該學期整體表現不佳,則至多工讀至該學期結束。
四、上班時間:
(一)依班表上班
有事不能上班必須要請現職工讀生代班,找不到人代班必須自 己來上班。
(二)工讀生應準時上下班,並依規定簽到退;如因故忘記者,請下次上班時立刻補簽,請養成好習慣。
五、請假:
(一)上班遲到者得按小時請假。
(二)未正常上班者(含請假、換班及特殊狀況)需事先徵得工讀生管理館員的同意,並按規定找現職工讀生代班。
(三)除因業務上確有需要或已申報工讀金,且事先徵得圖書館同意外,否則不需要擇日補班。
(四)凡未經許可之請假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,無論是否擇日補 班,一律視同曠職,如有再犯則不予續用。
六、離職:
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告知。
